【2047年地契大限】2400份地契將於2047年6月29日前到期 首批在2025年出現

今年回歸25周年,有立法會議員提及土地契約會在「2047大限」到期,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書面回覆指,今日起至2047年6月29日合共有2,400份地契到期,最早一批合共50個地段將於2025年到期,地政總署正研究簡化的續期安排,強調「在土地行政上,2047年從來不是一個期限」。

黃偉綸指出,根據《基本法》特區成立以後滿期而沒有續期權利的土地契約,由特區自行制定法律和政策處理,而1997年7月曾經發出政策聲明,稱沒有續期權利的地契期滿後由政府酌情續期50年而無須補地價,地政總署除了基於政策考慮作特別用途的契約外,絕大部分個案都均續期,強調2047年從來不是一個期限。

至於地政總署統計指,今日起至2047年6月29日,約有2,400個一般商業/住宅/工業用途地段地契陸續到期,最早一批涉及大約50個地段將於2025年到期。

至於在2047年6月30日當天到期的大量土地契約,黃偉綸只是提及,地政總署正繼續整理有關資料,有關工作進展理想,相信可如期於今年年底完成,未有明確回答到有多少地契當日到期。

黃偉綸透露,現有機制如果土地業主或所有業權人一致同意,地政總署將會續簽續期文件,但如果出現未能一致同意情況,則會在到期日將新地契批給財政長長司法團,再按不同業權分數轉讓給小業主。因為手續比較複雜,政府正探討有否其他安排,以較精簡的程序和便捷的方式為土地契約續期,包括探討能否透過法例減省手續。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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