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200億買社福設施3年用得1.5億 勞福局:收到放盤有7成不合適

政府在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以200億元購置60個物業。3年時間過去,據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透露,社署共以1.5億元購入4項物業,原因是要考慮物業適合作社福設施,接到放盤以舊樓為主,不符合消防或無障礙通道要求,又稱接獲450個放盤但其中300個評估為不適合。

孫玉菡稱,截至2023年3月底,社署在「購置處所以提供福利服務」實際開支約1.5億元,涉及4個物業,分別位於深水埗區、中西區、東區和觀塘區,用於設立親屬資源中心及自閉症人士支援中心,以及提供到校學前康復服務。

而當局認為,進度取決於市場上有否合適物業的供應,包括出售的處所是否有合適的消防及無障礙通道設施、面積及位置是否符合運作需要、附近的土地用途是否與福利用途協調、放售價格是否市場價格範圍內等多項不同外在因素,不宜訂立關鍵績效指標(KPI),而2023至24年度當局預留約7.89億元進行相關的工作。

立法會議員謝徫銓關注產業署透過什麼渠道物色放盤給社署,孫玉菡提到,過去3年社署跟產業署接到450份放售建議書,除了有4個成功購買入外,有300個評估為不適合,包括消防、無障礙通道,以及幼兒設施附近不適合有按摩院或娛樂場所,另有60個業主收回放盤,以及8個叫價遠遠超過市場價,餘下70個跟進及評估中。當中有8個物業處於最後階段,而有28個實地評估及跟進當中, 餘下仍在評估中。

孫玉菡稱,收到的大部份放盤都是位於舊區,並且以舊樓為主,消防跟無障礙要求不符合現時要求,而業主亦未必願意投資改善。至於買不到合適處所,政府會否考慮租用?孫玉菡指,該200億撥款由財委會批出,用途規限是清楚只可以用來購買,並不能夠用於租用。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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