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劃署提出修訂城規會審批新界棕地作業申請的指引,將多達321公頃現時一般不會獲批作棕地申請的土地,改為有機會獲批,包括元朗牛潭尾及上水丙崗等。
根據當局建議修訂的城規會規劃指引,會將新界區現時17168公頃土地,劃分為4個類別地區,分別是1.經常准許、2.一般會獲准,但設最高3年臨時許可限期、3.不傾向考慮,除非申請地點先前曾獲批許可、4.通常會遭否決。
現時原本劃作為第二類別的土地有281公頃,但新指引建議擴大一倍至602公頃,將16幅、合共321公頃土地屬於舊指引時候,劃為第3或第4類別,即一般不會獲批准作棕地作業的土地,升級成為第2類別;連同第1類別的585公頃土地,規劃指引內將有1187公頃土地有機會批准作棕地作業,佔整體比例7%。而第3及第4類別土地則分別有3789公頃,以及10,801公頃。
政府預期正在推展的新界東北新發展區項目,受影響棕地作業由現時至2026 年涉200 公頃土地,有需要覓地搬遷。民建聯立法會新界北議員劉國勳則認為,新發展區收地進入高峰期,牽涉不少現有棕地,提出修改有關指引,把更多土地納入可申請改劃為棕地類別,讓業界有更多空間重置業務,解燃眉之急。
對於有團體批評是「棕門大開」,劉國勳議員認為,棕地作業支持香港其他行業發展,有經濟價值,而土地與其閒置,更應按機制有效分配,地盡其用。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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