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理由要地舖

做生意講求知名度及品牌,客人熟知,自然會上門幫襯。地產代理最大的成本支出不外乎舖租及薪金,當淡市時,要減省薪金開支不難,但要大幅稍減租金則非易事,因為一般舖位租約期動輒兩、三年,並非一時三刻可以改變。

有見及此,有地產公司老闆就會尋求搬到樓上舖或試圖以寫字樓的形式運作;畢竟寫字樓租金相對便宜,而現今資訊科技亦能配合聯繫及宣傳的工作。然而,筆者認為地舖運作的形式始終有一定的效用,並非指傳統的行業不能作出改變及與時並進,其實今天已有很多地產代理公司運用大數據及資訊科技去配合營運。

只是筆者認為地舖運作的模式有其一定價值,首先,地舖的門面及招牌就是最佳的宣傳媒介,大型代理行店舖遍佈港九新界,只要有據點,各區附近的大眾便能見到品牌效應,達至宣傳之效。

再者是方便程度,代理行的店舖大都坐落在屋苑樓下或民生出入旺地,業主及客人自然容易接觸代理,尤如總有一間在左近的便利店一樣。地產代理公司門面更加重要,招牌宣傳效果不在話下,除了提供實體廣告,如水牌般的樓盤資料外,很多更附設電子屏幕,不時播放及更新重要及第一手市場資訊,更會推介最新的一手新盤資料,吸引客人駐足細看及查詢。

此外,店舖的工作模式有助鼓動代理的士氣及工作氣氛,代理是要有活力及走動睇盤的行業,如果在寫字樓工作,客人走入來的機率大減;而在商場或街舖則人流如鯽,每天不時有客人或業主進店查詢及委託,地產代理工作的極性大大提昇,做成生意的機會也增加不少。因此筆者認為目前地產代理的地舖運作形式的確有存在價值,在客人置業習慣未完全改變前,自當有保留的價值。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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