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動以「業權註冊制度」取代「契約註冊制度」,將以「新土地先行」方案在今年3月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民建聯發展事務發言人劉國勳歡迎方案,有助協助市民解決保存樓契以至缺契等情況,同時讓社會獲益,包括提升物業交易的效率,便利營商,以及提升香港的競爭力等。
劉國勳稱,以往的「契約註冊制度」,業主需要保存有業權文件以證明自己的業權,甚至有不少業主會租用保險箱以存放這些文件。落實「業權註冊制度」後,業權註冊紀錄將會是證明業權的主要途徑,買家並不再需要翻查過往業權文件,便利物業交易,為物業業權提供更大保證和明確性,並簡化物業轉易程序。
「新土地先行」即《業權條例》生效當日或其後批出並根據政府租契持有的土地實施, 劉國勳關注舊有業權如何處理,建議提供「自願轉制」的選擇,讓業權人可以自願轉制至新的業權註冊制度,讓希望轉制的業權人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並於審核後獲得業權證明書,保障自己名下業權的明確性。
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的土地將不受逆權管有申索,劉國勳稱,現時逆權管有條文有變相鼓勵霸佔他人土地之嫌,希望當局進一步交代如何加強現有私人土地業權的確定性,即使在現有土地未轉換制度,政府亦應先完善逆權管有法例對業主的保障,可考慮引入「通知機制」,即要求連續逆權管有者,在逆權管有用地10年後須作申請,並向土地業權人就申請發出通知,如土地業權人未有在規定時間之內提出反對,佔有土地的人士方可正式獲得土地的使用權 。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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