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站|簽臨約時間差 建期買家6成按揭出租夢碎

早前金管局出招放寬按揭,明言要幫助過去數年購入樓花住宅物業、目前物業估價下跌而額外籌措首期資金有困難的建期買家,承造較高成數的按揭貸款,讓這批買家能夠順利上會,然而相關措施只適用於自住業主,如果是投資客於2年前簽下的樓花臨約,現時申請出租按揭,最高只能借樓價5成而非6成,雖然未至於要撻訂離場,惟買樓收租大計則可能要延後。

曾氏夫婦兩年前選擇以建期付款方式,以1,000萬買一個樓花物業,樓花期逾兩年,將會於年尾收樓,原定計劃是將物業出租,並向銀行申請5成按揭。然而由於在接近收樓時,銀行對該物業的估價只有850萬元,如果借5成只能貸款425萬元,曾氏夫婦需要補回75萬元的首期資金。不過他們得悉出租按揭已放寬至6成,以為可以向銀行借足510萬元,但相關按揭申請卻被拒絕。

舊臨約出租物業需循舊制

要了解曾氏夫婦樓按失敗的原因,就得重溫過去一年最高按揭成數的變化。在今年2月28日特首公佈施政報告當日,當局將非自用住宅物業的按揭成數上限由5成調升至6成,但這只限於2月28日之後簽定臨約的物業交易。

及後金管局又在6月宣佈,將相關措施的涵蓋範圍將擴大至2024年2月28日前已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但只限於自用樓花住宅物業,故曾氏夫婦的物業,在2022年簽臨約,並申報作出租用途,則仍然需要跟隨舊制,即最高只能申請5成按揭。

短期轉出租惹銀行質疑

如果曾氏夫婦在申請按揭時,以自住名義借6成,那麼到收樓後再向銀行申請以最新6按出租又是否行得通呢?很抱歉,雖然從字面上沒有違反規定,但承按銀行有機會質疑,曾氏夫婦原本是以自住名義申請按揭,但又在短時間內轉為出租,即使按揭成數在6成以內,也未必會即時批准將物業由自住改為放租,有銀行就建議業主需要在收樓後半年才提出申請;另一間銀行則表示轉出租需要重批按揭,估價可能會再變,新按揭也有機會加息,而業主亦要負擔一筆行政費用。

由此可見,曾氏夫婦若堅持將物業出租,則借最多5成按揭,二人需要考慮補回75萬元的首期,又或者嘗試由另一間銀行提供較高的估價,盡量貼近買入價,減少抬錢的金額。如果因為首期不足而要借6成,就需要放棄出租改為自住,並且待日後轉按時,再考慮將物業改為出租。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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