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代理違一手例│高院駁回上訴 銷監局歡迎裁決並提醒代理應熟悉法例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表示,高等法院4月11日駁回一名地產代理因違反《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條例》)被判監禁兩個月的判刑上訴,該名地產代理即時入獄。

該名地產代理於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條例》,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兩個月,同期執行,即時監禁。他分別於二○一九年十二月六日及八日傳布一則有關指明住宅物業的樓底高度的資料,而該資料是虛假或具誤導性的,並相當可能會誘使另一人購買指明住宅物業,因而違反《條例》第78條。上訴人不服判刑,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

銷監局歡迎法庭的裁決,並提醒地產代理應熟悉《條例》及向準買家提供正確資料,並遵從良好的銷售作業方式。這是自《條例》於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九日實施以來,首次有地產代理被定罪。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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