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保物業出租前須跟足程序

按揭保險計劃旨在協助市民透過高成數按揭輕鬆置業,而置業人士申請按揭保險時,除了要符合樓價上限,以及通過入息要求/壓力測試等基本要求,申請人同時要簽署一份自住聲明,以確認並承諾該物業為自住用途。

若果業主日後想將物業作出租用途,便需要先要向銀行辦理甩按揭保險的手續,同時要將現有按揭成數下降到至五成或以下。此外業主亦須通知銀行,並向銀行獲取出租同意書,當中或會涉及相關手續費。

試舉一例,業主A於3年前透過按揭保險購買一個物業,當時價值500萬元,承造九成按揭,貸款額為450萬元。現時剩餘貸款額為440萬元,而估值仍為500萬元。如業主A想出租單位,便要將下降按揭成數至五成,即只可借250萬元,並需要補回差價,即440萬元-250萬元=19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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