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保維海港條例》惹批評 發展局:市民仍可就個別填海提司法覆核

發展局建議修訂實施超過25年的《保護海港條例》,放寬海濱小型工程及臨時填海,惹來保護海港協會等批評,發展局在社交媒體發文回應指,修例後無改變市民可就個別填海項目提出司法覆核。

發展局以「你問我答」形應回應公眾質疑,強調修訂後大型填海的規管較目前更嚴格,包括「凌駕性公眾需要」及法庭早前提出的考慮因素會正式寫入法例;亦入包括公眾參與環節的法定程序。

對於外界質疑將行政審批取代法庭審批,發展局指,現行法例並沒有要求法庭審批填海項目,一直是由行政當局決定是否推展,法庭的參與是處理市民就個別填海項目提出的司法覆核申請。修例並無改變這情況,市民如有理據仍然可以就填海項目提出司法覆核,由法庭審理。

至於建議的簡化程序處理會否過於寬鬆,發展局指,即使是屬於法例日後列明清單項目或臨時填海,仍然要諮詢海濱事務委員會相關持分者;並且要通過司長審議。而更改清單本身亦要提交立法會,由立法會把關。

海濱事務委員會成員、測量師學會高級副會長林家輝指,大致認同有關修訂,認為過去條例極端嚴格,令到很多海濱改善及海事工程都不能夠進行,認為現時修訂能夠放寬一定彈性。

他又指,而修訂之後,仍然有海濱事務委員會可以作把關,認為委員會有來自不同專業、社會階層人士,有相當代表性。

至於另一個海濱事務委員會成員、保護海港協會副主席徐嘉慎則反對修例,形容有如廢除現行條例,認為將填海工程交由政府審批的建議,是不合邏輯,又指過去社會花了30年精神時間,為下一代保護維港,憂慮今次修例後,若市民失去法律賦予相關權力,維港或會遲早消失。 徐嘉慎強調,2008年至今,協會均支持政府興建海濱長廊、小碼頭等工程,所有工程順利,不認為有需要修例。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HOUSE101.com.hk


▲ HOUSE101 香港網上搵樓放盤平台


▲ APS101 全新地產代理工作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