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業買賣印花稅項

從價印花稅(第2標準稅率)AVD(Scale2) (適用於住宅物業與非住宅物業)

代價款額或價值

(以較高者為準) (HK$)

印花稅收費 (HK$)
超逾 不超逾
- $3,000,000 $100
$3,000,000 $3,528,240 $100+超逾$3,000,000的款額的10%
$3,528,240 $4,500,000 1.5%
$4,500,000 $4,935,480 $67,500+超逾$4,500,000的款額的10%
$4,935,480 $6,000,000 2.25%
$6,000,000 $6,642,860 $135,000+超逾$6,000,000的款額的10%
$6,642,860 $9,000,000 3%
$9,000,000 $10,080,000 $270,000+超逾$9,000,000的款額的10%
$10,080,000 $20,000,000 3.75%
$20,000,000 $21,739,120 $750,000+超逾$20,000,000的款額的10%
$21,739,120 - 4.25%

新住宅印花稅(NRSD)

類別 稅率
住宅物業 7.5%

買家印花稅(BSD)

申請人士 / 公司 稅率
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或
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之人士
7.5%

為外來人才的置業印花稅實施「先免後徵」

由原本在購入物業時先徵收買家印花稅(BSD)和新住宅印花稅(NRSD),然後在相關人士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才退還(即「先徵後退」),改為在購入物業時先暫免徵收相關稅項,若相關人士其後未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繳付相關稅項(即「先免後徵」)。

額外印花稅(SSD)

持有期 稅率
6個月或以內 20%
超過6個月但在12個月或以內 15%
超過12個月但在24個月或以內 10%

二、物業租約印花稅

租約
年期 印花稅 (將年租/平均年租/租金總值調高至最接近的$100計算。)
無指定租期或租期不固定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25%
不超逾1年 租期內須繳租金總額的0.25%
超逾1年但不超逾3年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0.5%
超逾3年 年租或平均年租的1%
租約內提及的頂手費及建造費等 代價的4.25%(如根據租約須付租金);否則如買賣不動產般繳付相同的印花稅%
複本及對應本 每份5元
逾期罰款
不超過1個月 印花稅款額的2倍
超過1個月,但不超過2個月 印花稅款額的4倍
其它情怳 印花稅款額的10倍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並以稅務局公佈的最新資料作準,參閱印花稅收費,2023年10月25日更新。